学校官网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必威 > 学院概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1 浏览数: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我校拟定于9~10月份组织开展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前期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拟定于9月份完成个人申报、相关单位审核及申报材料报送工作,10月底完成校内评审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申报职称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仍参照往年相关要求执行,请拟申报人员务必在报送材料前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应为原件(成绩单无效)且职称外语证书需在有效期内(A级4年,B级3年,有效期满年满月止),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不可雷同(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领取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证书)。。

2.申报人须准备的有关证书有:各级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教师系列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需提供)、岗前培训证书(教师系列需提供),所有证书都须提供原件。

3.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项业绩必须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如:

(1)论文为公开发表的期刊且有期刊原件,论文收录证明应由西安交通大学出具。

(2)专著、教材是公开出版发行且需提供原件,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依据,再版教材、专著不能作为有效的业绩材料。

(3)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材料、经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和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其中:

立项材料:作为主持人纵向项目为立项批准文件,横向项目为项目合同书。立项材料中应有明确的主持人或参与人姓名和身份。作为参与人纵向项目还需提供计划任务书(需有项目下达机关签章)。

经费证明材料:作为主持人纵向项目立项文件中如有明确的资助经费金额,则不需提供,否则需提供经费证明。作为参与人纵向项目还需提供《科研工作量个人明细表》。作为主持人横向项目需提供《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项目经费到校的银行流水单。

结题证明材料:作为主持人纵向项目为结题证书,横向项目为结题证明(需有项目单位签章)。结题证明材料中应有明确的主持人或参与人姓名和身份且与立项材料一致。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成果的文字性佐证材料,如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

关于横向课题的说明:根据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文件精神,横向课题是指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完整经费支持并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合作立项,有一定研究价值,成果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项目”。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不属于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业,不能作为有效的横向课题。

(4)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均须提供证书原件。

(5)继续教育证书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554号)精神,人社厅对于申报正高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统一进行复验。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834号)精神,对于申报学校部分无评审权学科的副高职称人员,申报时需提供2014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相关材料。

对于图书、出版、档案、卫生等必须上报省上主管厅局的其他系列,按照相关系列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6)代表作送审

经校职改领导小组决定,从2014年起对申报教授人员的代表作进行送审鉴定。代表作送审鉴定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费用个人自理,每人900元(上报代表作3篇)。请拟申报教授人员于9月2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三、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给各位教职员工。请拟晋升职称的人员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本人申报材料的前期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同时,学校在2014年5-6月份相继下发了《西安科技大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业绩量化计分办法(修订)》(西科办发〔2014〕7号)、《西安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发〔2014〕18号),请各单位(部门)组织本单位拟申报人员认真做好两个新文件有关评审条件和政策的学习工作。

2.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促进条例(试行)》,从今年起,凡申请晋升职称的教师,2013年后(含)每年须在教学能力发展方面取得6个学分。请各学院(部)根据《关于<西安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例解释的通知》(人事函〔2013〕31号)相关要求,做好统计汇总及公开展示工作。

3.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业绩量化计分办法(修订)》(西科办发〔2014〕7号)规定,从2014年开始在量化计分中增加了“教学与学科建设”类别。教学与学科建设项目从2009年5月30日之后开始起算, 2014年10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已对2009年5月30日的项目进行过备案,今年只报备2014年10月后新获批准或验收通过的项目。请各学院部按照相关程序于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审核备案程序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根据全体参与人工作量和工作效果核定所有参与人分值,并报学院(部)审核认定;

②学院(部)按项目组织审核,给出所有项目参与人分值,由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并按项目进行公示;

③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职能部门审核后备案,同时将备案材料提交校职改办一套。备案后所有参与人的工作量和分配分值不得再变更。

4.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文件精神,将从今年起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职称评审材料将统一采用电子化上传至系统。学校定于9月23日对全体申报职称人员和全体联络员进行电子化和“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培训,今年拟申报的人员务必要参加(时间:9月23日(周三)14:00,地点:临潼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5.9月22日12点前请各单位(部门)将各自职称评审期间负责领导及联络员姓名、移动电话、拟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分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两个系列)、教师系列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临潼校区行政楼40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xust.edu.cn,非教师系列报送人事处博管办(临潼校区行政楼4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287675686@qq.com。。

6.有关2015度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张耿(教师系列)联系电话:83858189、严锴(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联系,联系电话:83856395。

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或人事工作群下载)

1.2015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

2.2015年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

3.2015年教学能力发展情况汇总表

4.教授代表作外审要求说明

5.西安科技大学送审代表作登记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17日